一名煮妇,两只火鸡,三个人的感恩节
元旦治疗白癜风 http://pf.39.net/bdfyy/qsnbdf/180307/6086179.html很快就到感恩节了。这个传统节日,美国、加拿大、巴西都庆祝。美国、巴西的感恩节在每年十一月的第四个星期四;加拿大的是十月的第二个周一。(大约是地理位置更北、夏季更短,大丰收也来的更早一些的缘故?)感恩节前后,是北美旅行最高峰,跟国内春运差不多。因为同样的原因:这一天里,讲究阖家团聚。既然感谢恩赐、兼庆丰收、阖家团圆,免不了要吃吃喝喝。于是火鸡这个可怜的大鸟,就被端上了家家户户的餐桌。30磅(27斤)?那是小鸟。50、60磅的都有!(据说英国有一只叫泰森的火鸡,86磅,赢得了最大只火鸡的记录。)从前,几代人同堂,仆佣众多,像唐顿庄园里,烤一只大型火鸡,还是可以消化的。如今,小家庭为主了,火鸡却还是不知趣的往硕大无朋里长,这,就有些麻烦。常见的北美惨剧,就包括感恩节之后一周的食谱:火鸡三明治、火鸡汤、火鸡卷饼、火鸡通心粉、火鸡炒饭、火鸡披萨......所以近几年我都会狡猾的提前下手,把最小只的买回家。10磅以下,7、8磅那种最好。哪怕冰冻上一阵子,临近正日再化冻,烤出来的效果以及不浪费的程度,都强于跟三五十磅的大家伙战斗。烤火鸡,烤的外焦里不熟,实属煮妇噩梦。本人不幸亲历过一次。有一年在长岛,六七位朋友,包括连医生、朴三顺同学都在,一起过节。人多嘛,就没有刻意的找最小型的火鸡。临到聚会前才去买——悲剧了。最小的,36磅。我想,那就拿锡纸团团包住,多烤一会,不怕的。照例给火鸡做了马杀鸡、里外抹了厚厚的黄油,塞进室外的大型明火烤炉。我还时不时披上厚衣服去外头看看我的鸡,嗯,一大团,棒棒哒!就等着闻香打开锡纸烤脆皮,然后就能开宴了。为了庆祝这一光辉时刻,我老公(当时的男朋友)还招呼了朋友们一起出来,很有仪式感的簇拥在炉子边上、看我烤脆皮。新炉子,不知温度哪里没有弄对,反正把锡纸打开时是这样子的:(图是我借用的,当时并没心思照相。)我的心情则是这样的:(也是借用的、不是我,但心情大概一模一样......)男票对大家解释道:“噢,反正皮也很油腻的、你们也不吃嘛,切开了捡里头的肉吃,很美味的,没毛病。”我红着脸把火鸡端到厨房里切开,呃,最里一层肉还是红的......是的。外焦。里不熟。所以,烤8磅的鸡,和烤36磅的鸡之间,并不是时间加倍的距离。是成与败的距离。啪的把厨房门在身后一关,“大家饿了吧?多喝点。我去去就来。”我以最快的车速冲出去,跑到镇上——感谢伟大的肯德基,节日坚持营业——得以购买了三只家庭桶套餐。“吃炸鸡、喝啤酒,来来来~”其实,一听不用吃黑皮红肉的火鸡了,群众还挺开心的。加上男票喂给客人足够多的酒精饮品,大伙胃里空虚、头脑迷糊,只要有吃的、也不拘什么了。我俩就这样蒙混过了那个感恩节。我最感谢的,当然是炸鸡店坚持上班的员工。谢谢你们救场如救火的恩情。也很感恩朋友们,喂你们吃什么(只要吃饱了)你们都还爱我,这是多么朴实而忠厚的友谊!从那以后,我就学会了:客人多,就多买几只小型火鸡。永远不要指望一只大鸟搞定。最成功的一次烤火鸡,则是在当年自己的餐馆里。那天,员工都放假回家各自庆祝了,除了Sam。Sam姓张,是一位年轻的福建师傅。他人很干净,理着极短的头发,沉默寡言。切菜、做菜看得出很讲究,会带着自己的厨刀来上班,把葱花、香菜切的极细。算是我的团队里有过的最专业的一位厨师。那是Sam来美国的第二年。他说这边没有家人,感恩节放假也就没什么特别的庆祝活动。我正好早早买下了小只火鸡,打算在关店的这一天,用餐馆的炉子(商用炉头,比家里的火力要更猛些)做菜,跟新婚的老公庆祝我俩第一个夫妇感恩节。反正做两个人的饭跟做三个人的,没啥区别,就叫Sam愿意的话可以过来店里一起吃节日晚餐。那一年感恩节,纽约奇热。明明十一月底了,天气好的可以把店子临街整面墙的窗户都打开,秋风如春风般暖融融的徐徐吹进来。烤火鸡出炉啦!非常成功,皮是脆的。Stuffing(就是填充在火鸡膛内的烤面包丁、各种香草和蔬菜丁)焗的也很入味。土豆泥里放了煎培根粒和一点点蒜苗,红红绿绿,很喜气。看了看,时间挺晚的了,我们想Sam可能终究是嫌拘束、不会来了,就开始切火鸡。叮咚~门铃响!Sam一层薄汗的出现在门口,还拎着一只盒子。他说,听房东讲,感恩节美国人讲究吃南瓜派,他找了好几家超市,找到了看着比较像样子的派。我本来准备饭后拿南瓜泥和奶油做一道迷你甜点的;这下好了,也不用做了,还能留下一大半明天分给其他同事吃。Sam一开始比较拘谨,给他切鸡腿肉还推辞;一听啤酒之后,渐渐话多了起来。他问我,美国人为什么要吃火鸡?我说,因为早期英国殖民者在北美庆祝丰收时狩猎过野火鸡,后来林肯、就是十九世纪中美国的一个总统、宣布感恩节为国家法定假日时,火鸡就作为美洲特有的鸟类而成了流行的感恩节食物,现在吃到的都是养殖的了。Sam忽然叹了一口气。“有文化真好。老板你看我,高中不到就出来做事。攒了几年的钱,现在一下子都给蛇头了,还欠着一点债。英文也不行,报纸都读不懂。不怕你笑我,这是我第一次吃火鸡。明明人在美国,却只能在唐人街混。去西人的店里都会怕。”“你这么聪明,英文完全可以学起来。你住的八大道附近,就有移民中心免费教英文的。哪怕每星期去一次,慢慢的,总能积少成多。Sam,你其实很有‘匠人’精神,从你做事能看得出来。有专业精神、以后英语再补起来,不愁没有前途的。哪怕就在我的店,以后如果咱们生意能扩展开,成为连锁店,店长、经理都需要像你这样认真负责又有本店经验的人担当——只要你语言关能过。你知道吗,我刚来美国的时候,也是一片懵、什么也听不明白的,也是没有什么亲人、朋友。咱们这种内向的人啊,得逼着自己‘厚起脸皮’来,多听多说,就好了。不要难过。路都是人走出来的。”老公对中文半懂不懂,但是他悟性很强,只要听懂几个词就能领会个大概了,这时候什么也没说,打开一罐新的冰镇啤酒递给Sam,跟他一碰。外头街上难得的没有什么人,而对面楼里家家户户的灯都亮着。我心下特别安慰,Sam能来跟我们吃饭,没有因为抹不开面子而孤单一人,冷冷清清的呆在异乡的、别人的热闹里。而我,那天也算发挥出色,出的菜是能拿来招待厨师的。如今,回想起那一餐,难免唏嘘:我的连锁店梦,没能实现.....第一家店也没能逃过关门的命运。至今都还不太敢回下东区那条街,看到那个小小的门面和那年我踩着梯子装的灯,还是不免心里难过。不过,好在Sam后来真的有恶补英文,渐渐走出了他的“舒适圈”,眼下在一家日本人开的正宗日料餐厅做寿司台的主理。我就知道他一定能成为,特别棒的厨师。(Sam,你要是碰巧看到这一篇,请记得,我为你骄傲!虽然我是个失败了的店主,但很开心跟你共事过。)那一年,三个人,在打烊小馆里,围坐在桌旁吃火鸡和南瓜派,男生喝罐装啤酒我喝小杯清酒的光景,一想起来,还真切的很。如同正被十一月里的“春风”吹拂着一般,淡淡的感怀,也淡淡的温暖。每青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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